记者昨日从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获悉,一季度,广东居民消费价格
总水平(CPI)延续了去年四季度的上行势头,继续走高,同比上涨4.9%。其中,城市上涨4.9%,农村上涨4.4%。
一季度,八大类商品(及服务)价格同比构成“七升一降”:食品类价格上涨10.3%,是推高CPI的主要动力,拉动总指数上涨3.3个百分点,对总指数上涨的贡献率达67.1%;居住类价格上涨4.4%;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价格上涨3.9%;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价格上涨2.2%;烟酒类价格上涨1.7%;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上涨1.4%;衣着类价格上涨0.6%;交通和通信类价格下降0.1%。